各有关市、县畜牧兽医局:
自9月15日起,我省将全面进入2017年秋季草原防火期。总体看,全省秋季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一是草原火险气象等级持续偏高。据气象部门预测,我省主要草原分布地区降水偏少,气温较历史同期偏高,火险等级高于常年,防火气象条件不利。二是易存在思想松懈麻痹问题。我省已连续11年未发生重特大草原火灾和人畜伤亡事故,一些部门责任人和防火工作人员容易产生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三是草原地表可燃物增多。我省持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措施,草原地表植被明显恢复,可燃物存量增多,易发生重特大草原火灾。四是野外用火管控压力大。“国庆”和“中秋”长假正值秋收时节,进入草原的人员活动增多,特别是秋季是我省秸秆烧除的易发高发时段,野外生产性用火较多,易引发草原火灾。
因此,各级草原防火行政主管部门要提早谋划,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到隐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灾早处置。为切实做好今年的秋季草原防火工作,确保草原防火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秋季草原防火期正值党的十九大召开之际,各地要深刻领会张庆伟书记和陆昊省长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和保障生态安全的角度深刻认识草原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实际行动迎接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各地要主动向本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草原防火工作,积极争取支持;要及时研究部署本地草原防火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要主动对接当地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确保草原防火与森林防火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要积极与本地森防、城镇消防、公安、气象、财政等部门加强配合协作,形成秋季草原防火工作合力。
二、加强防火宣传,增强防火意识。各地要把宣传贯彻《草原防火条例》作为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长抓不懈。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防火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张贴防火公约、书写墙标、张贴横幅等方式入村入户宣传防火工作;要通过在重点防护地段设立宣传牌,警示进入草原的人员做好草原火灾防范;要利用乡村广播、县级有线电视公益广告和滚动字幕等有效形式拓宽宣传渠道,适时做好火险气象信息发布和防火动态报道;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火灾查处案例,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要坚持上下联动,媒体互动,加大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防扑火科学知识,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草原防火意识,营造草原火灾群防群控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逐级落实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好目标责任制,要将任务、目标、责任分解到乡、到村、到地块、到具体责任人,务必做到目标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到人。各级草原防火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防火指挥部主要成员要定期和不定期深入乡镇村屯,开展草原防火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在位情况、防火责任措施落实情况、火灾扑救准备情况等,细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解决、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精心指导,周密布防,切实将草原火灾防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监管措施,严控野外火源。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防火期草原用火审批制度,严格禁止草原随意用火行为,突出加强村屯周边、农田周边、自然保护区、旅游景点、林草、苇草接壤部位等重点区域的草原火源管控,必要时可提请县级政府同意设立防火管制区和管制期,严禁人员带火种进入管制区域。要与毗邻县市和其他部门单位密切配合,明确防控范围界限和防控责任,落实好行政边界、林草交界、苇草交界等重点地段的联防联控机制,严防外火入侵、内火外延和草原火烧入林区;要充分利用霜降期,组织力量集中在村屯周边、林草交界、苇草交界等重点防护部位打烧防火隔离带,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要结合草原禁牧监管等工作,加强野外用火巡查,重点防护地段可设立草原防火瞭望点,对于非法用火行为,要坚决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五、提升应急能力、做好扑火准备。要结合当地草原防火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各级草原防火应急预案,在组织领导、应急指挥、防火装备和扑火队伍等方面进行合理调整,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要根据草原防火应急需要,加强草原防火应急队伍建设,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培训和扑火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加强已建防火物资库站的物资管理,在防火期前对现有的防火装备、车辆全面进行检修和保养,保证防火设施装备正常使用。对正在实施的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尽快投入使用。对防火物资缺乏的,要积极向本级财政争取资金补充草原防火急需物资装备,对本地解决确有困难的,可向省草原防火办申请从储备库中调拨部分物资。
六、强化应急值守,妥处草原火情。要认真落实好24小时草原防火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及时上报下传草原火情信息,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坚决杜绝漏岗行为。防火期内,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以便联络。对卫星监测热点信息,要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认真核实情况,及时反馈。发生草原火情,要立即上报省草原防火办公室,绝不允许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对因漏岗或故意迟报、瞒报草原火情,造成一定后果的,将追究失职人员的责任。
省草原防火办值班电话(传真):0451-82632822 。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