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区)、绥芬河市、抚远市畜牧兽医局,农垦总局畜牧兽医局:
按照《关于开展新建规模猪场相关情况季报工作的通知》(农监测便函[2016]第247号)要求,对新建规模猪场相关情况进行统计摸底。各市地汇总所辖县(市、区)、农垦总局汇总分局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以电子表格形式报省畜牧兽医信息中心。填报具体要求在全省统计业务培训班上布置。
联系人:刘清风 0451-82309700 15945663057
报送邮箱:hljxmtj@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新建规模猪场相关情况季报工作的通知.zip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