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调动全省广大畜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根据《黑龙江省畜牧业丰收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将开展2016年度黑龙江省畜牧业丰收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数量
省畜牧业丰收奖(以下简称丰收奖)是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设立的畜牧业技术推广奖,包括畜牧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畜牧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和畜牧业技术推广合作奖。各市(地)畜牧兽医局、局直属各单位、省直有关单位都在奖励范围内。2016年度黑龙江省畜牧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推荐名额(见附件1)。畜牧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和畜牧业技术推广合作奖暂时不限名额。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畜牧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材料包括:《办法》第十八条(一)规定的全套材料8份,装订成册。
(二)申报畜牧业技术推广贡献奖的材料包括:《畜牧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推荐表》2份;按评审标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份,装订成册。同时以市(地)为单位报《畜牧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推荐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1份。
(三)申报畜牧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的材料包括:《办法》第十八条(三)规定的全套材料1份,装订成册,另附《畜牧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申报书》8份。
三、报送时间
请各市(地)、局直单位和有关单位将全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送省畜牧业丰收奖奖励办公室(省畜牧兽医局科技与外事处),过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地)畜牧局、局直单位和有关单位认真做好丰收奖申报推荐的组织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程序办事,按期完成推荐工作。
(二)申报畜牧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中主要完成人情况简表的名单姓名要认真填写,各市(地)畜牧局要认真审核。
(三)根据《办法》第十条(一)规定,本次申报畜牧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时间为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
联系电话:0451-82625847
传真:0451-82631741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4-1号
邮编:150040
邮箱:kejiaolyc@126.com
联系人: 李艳春
附件:
1、畜牧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2、畜牧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
3、畜牧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推荐表
4、畜牧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申报书
5、畜牧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推荐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6、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经济效益计算办法
7、畜牧业丰收奖应用证明(格式)
附件下载.doc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