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地)、县(市)畜牧兽医局:
按照《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和农业部畜牧业司《关于全国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报送情况的通报》(农牧畜便函[2015]164号)的要求,为加强对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监管,充分发挥养殖场的示范带动作用,我省将组织开展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上报对象:
黑龙江省2010年以来农业部已授牌的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蛋鸡和肉鸡标准化示范场,共计140个(不含农垦系统)。
二、信息上报要求:
(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请农业部标准化示范场所在市、县畜牧兽医局确定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信息员1名,并且加入“黑龙江省标准化示范场管理系统信息群”(群号:551345815),信息平台账号、密码和学习资料将在群内统一发布,省局将通过信息群对大家进行指导。
(二)认真组织相关数据信息填报工作。请各市、县畜牧兽医局组织辖区内的农业部标准化示范场认真填写《标准化示范场信息平台数据采集表》、《粪污处理平台数据采集表》和《粪污处理平台模式调查表》。并登陆全国畜牧总站全国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系统( http://218.94.83.202:8086/)进入“标准化示范场信息平台”和“粪污处理信息”模块完成网上录入工作。
(三)上报数据信息为2015年全年数据,信息录入工作要在9月2日前全部完成。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紧布置,切实做好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上报工作,确保我省数据信息填报工作按时完成。
三、联系人联系方式:
马德瑞 0451-86383523
电子邮箱:maderui1989@163.com
QQ群号:551345815
附件: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信息系统数据上报工作相关材料.zip
黑龙江省畜牧总站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