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畜牧兽医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根据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和省政府领导要求,按照农业部《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农质发〔2016〕4号)和《黑龙江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报送和应用管理办法》(黑打假办函〔2016〕5号),省局制定了《黑龙江省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饲料、兽药工作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附件:黑龙江省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饲料、兽药工作信息报送管理办法.doc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