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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通知

2015年黑龙江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31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5号》,2015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5分和191分;2015年全国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59分和146分。现就黑龙江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说明如下:

  一、资格申请

  鉴于目前仍有部分考生没有提交申请材料,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特增设时间段受理材料提交,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4月30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交材料,当年(2015年)考生成绩作废,资格证书不予受理。

  考试成绩达到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生成《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

  提交材料包括:

  1.《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 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取得时间限于2015年12月31日止)原件及复印件2份;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补交材料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府街4-1号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处(419室)。

  联系人:张智杰

  联系电话:0451-82623708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黑龙江考区领导小组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