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要求,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在报考单位进行加分确认即可,不用再到省人社厅进行加分确认。
特此通知
省畜牧兽医局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