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牧业半牧业县畜牧兽医局,省农垦总局畜牧兽医局:
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省委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有关要求,我局起草了《黑龙江省牧区征用使用草原总量控制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12月10日前反馈我局,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附件所列《县(市)征用使用草原年度控制面积表》中各县域草原面积基数,采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各县(市)天然草地和人工牧草地数据之和。如认为这一基数与本地实际不符,可提出基数调整的书面意见,经本地国土部门认定后,加盖县级人民政府公章后一并反馈我局。
附件:《黑龙江省牧区征用使用草原总量控制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