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畜牧兽医局:
“十二五”期间,国家共下达我省13个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效解决了我省草原防火设施和装备不足的问题。但我省在实施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实施进度缓慢等问题,截至目前仅有2个项目建设完工,尽管我局通过会议等方式多次要求加快实施进度,但效果仍不理想。近日,农业部召开了“十三五”全国草原防火基建规划编制会议,强调要在新的项目管理形势下,加快项目启动和实施进度。根据农业部会议有关精神,结合我省草原防火基建项目实施情况,现就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根据农业部有关领导介绍,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对建设项目不能按时开工完工,实施进度缓慢的,不仅要收回项目建设资金,而且今后也不再安排项目建设,同时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为此,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投资一经拨付到位,项目建设单位要立即启动项目实施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按照批复的建设年限完工。2014年以前(含2014年)下达的建设项目要尽可能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在做好项目验收相关准备工作后,尽快向省局申请项目验收;对土建工程需要在2016年完工的,要尽快完成土建工程实施前期准备和设备采购工作,解冻后立即开工建设,并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对于2015年下达的5个草原防火建设项目,资金到位后要立即启动实施工作,需要拨付初步设计费等项资金的,2015年年底前要完成拨付,并于2016年开春前完成土建工程准备和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确保2016年年底前完工。
二、认真及时填报项目建设月调度表。项目建设月调度表是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有关部门督查审查各地草原防火基建项目实施情况的主要依据,直接反映项目建设开工及实施进度,表中项目支出一项空白则视为未开工,未完成投资计划的则视为未完工。为此,各相关市、县畜牧兽医局务必要高度重视月调度表填报工作,要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基础上,如实准确填报项目建设进展和每一项支出,包括工程建设其他费支出,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在线监管的通知》(农办计〔2015〕79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同时,将上报数据于每月28日前抄报我局草原处,我局汇总后上报农业部草原防火办,逾期不报的市、县,我局将视为本月没有进展,将该市、县前一个月的调度表上报农业部。
三、严格落实项目管理制度。各相关市、县要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等各项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要严格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采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在线监管的通知.doc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