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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通知

关于开展畜牧产业融合发展情况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9

各市(地)、县(市)畜牧兽医局,省农垦总局畜牧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黑政发〔2015〕25号)精神,全面了解掌握全省畜牧产业融合发展情况,准确提供畜牧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政策制定依据,省局决定开展畜牧产业融合发展情况调查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意义

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畜牧产业面临国内市场国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及产品价格封顶、生产成本抬升等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着力推进种养加销结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于培育畜产品品牌,增强畜产品竞争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龙江经济发展新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各地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畜牧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性,认真开展好此次调研工作。

二、调研对象

本次调研对象是畜牧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即:各类经营主体以畜牧业为基本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通过相关产业联动集聚,推动养殖、加工、销售及相关服务业的有机融合,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一二三产业紧密联结、协同发展。调研对象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主导企业,主导企业可以是畜牧养殖、加工、销售、饲料加工等涉牧企业。产业链至少涵盖养殖、畜产品加工、产品销售环节。

2.产业链各环节有利益联结,联结方式包括企业自建、相互参股、订单生产等。其中,订单生产要求加工企业与养殖基地之间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原料收购价格与收购数量,且双方必须完全履行合同或协议。

3.有自主品牌,产业链生产的畜产品有注册商标。

三、调研内容和工作任务

调研内容:当前畜牧产业融合发展模式,产业链各环节利益联结方式,未来三年产业融合发展规划,以及今后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本次调研以市(地)为单位组织开展。农垦系统由省农垦总局畜牧局负责组织开展。各市(地)要切实担负起组织责任,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各地要深入企业开展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全面掌握本地产业融合发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各县(市、区)要认真填报《畜牧产业融合发展情况调查表》(填表要求详见附表备注),每个产业链对应要撰写“畜牧产业融合发展情况介绍材料”,内容包括:产业链构成,各环节规模,利益联结,2014年生产经营状况,2015年预计生产经营状况,产品品牌建设,制约因素以及未来发展的规划等。每个产业链情况介绍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各市(地)负责汇总所属县(市、区),省农垦总局畜牧局负责汇总农垦系统的《畜牧产业融合发展情况调查表》和介绍材料。同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全市和全省农垦系统的畜牧产业融合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未来发展规划等。

四、有关要求

各市(地)畜牧兽医局、省农垦总局畜牧局要于12月7日前将所属县(市、区)、农场的调查表汇总(加盖公章)、介绍材料以及调查报告等纸质材料一并上报省畜牧兽医局,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付兴军、刘晓宁,0451-82625220、86383703。电子邮箱:lxn_hlj@126.com

附表:畜牧产业融合发展情况调查表.xls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