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畜牧兽医局: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我局组织起草了《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修订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10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函告我局疾控处,同时以发送电子版。
请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结合我省工作实际,需要细化的内容;
2、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中,相关法律法规不明确或有交叉,需要通过立法明确的内容;
3、针对我省动物防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立法解决的内容;
4、对《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修订稿)》的具体修改意见。
联 系 人:省局疾控处 孟倩
联系电话:0451-82625455(传真)
电子邮箱:jkcmq@163.com
附件:《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修订稿)》.doc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2015年10月12日